胖东来发布声明,警告AI生成于东来声音等行为,律师:或涉嫌侵犯人格权

极目新闻记者 李迎

11月24日, 胖东来商贸集团今日发布声明,对“多账号未经授权用 AI 生成于东来声音、非法剪辑和篡改视频、发布误导性文案”一事表示严厉谴责。此声明针对社交平台上有账号用AI技术合成“胖东来”创始人于东来的声音。有律师分析称,此举或涉嫌侵犯人格权。

声明称,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发现多个账号未经授权,用 AI技术生成于东来声音,还非法剪辑和篡改其享有著作权的视频内容,加入误导文案发布,造成公众误导和混淆,“此行为侵犯于东来先生人格权及著作权,对公司品牌形象有消极影响。”胖东来严正警告存在上述行为的账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表示对于为博取网络关注、获取流量而严重侵犯于东来及公司合法权益的,将坚决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image.png图据“胖东来商贸集团”微信公众号

此前,社交媒体平台上有不少视频用 AI合成于东来声音,并说“我是于东来,我亲手打造了中国第一家值得人民百分百信任的公司”。

对于用AI技术合成声音、肖像并发布虚假消息的行为,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称,《民法典》规定,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,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,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。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”因此,如果胖东来能确认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,相关账号擅自使用AI生成声音,剪辑篡改其创始人于东来的声音,对公众造成误导和混淆,则相应账号涉嫌侵犯人格权。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等;若侵权人还实施了冒充他人声音进行污蔑、诽谤甚至诈骗等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的,受害人可以报警寻求警方帮助。

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认为,如果有人擅自用AI生成声音,剪辑篡改当事人声音,捏造事实诽谤、误导公众的,公安机关可对其行政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