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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高新能源获豁免严格遵守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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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5-03-07 13:44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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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高新能源获豁免严格遵守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

  山高新能源(01250)发布公告,紧随要约结束后,待完成转让有效接纳股份要约的合共8293.65万股要约股份予要约人后,4.79亿股公司股份(股份),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1.31%由公众人士(定义见上市规则)持有。因此,于结束公告日期,上市规则第8.08(1)(a)及13.32(1)条所载的25%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未获遵守,适当步骤将会被采取,以确保股份有足够的公众持股量。于本公告日期,要约人有意由其向选定的独立第三方或在市场上,以减配或出售充足数目的股份的方式恢复股份的公众持股量。

  于要约结束后,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.08(1)(a)及13.32(1)条的规定的暂时豁免。

  于2025年3月6日,联交所已授出自结束日期(即2025年2月18日)起至2025年5月17日止(包括首尾两日)期间的豁免,惟须通过刊发本公告披露豁免(包括详情及理由)。倘公司情况有变,联交所可能撤回或更改豁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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