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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是科技涉嫌信披违规 受损股民可索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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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5-01-07 16:16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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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(证号:13301200210145176)表示,浙江华是科技(维权)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:华是科技,代码:301218)未及时披露实控人之一、董事、总经理叶建标被实施留置及立案调查事项涉嫌信批违规,受损股民可索赔。(厉健律师专栏)

  案情回溯,2024年3月22日,华是科技发布《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》。浙江证监局查明:2024 年 3 月15 日,公司披露《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、董事、总经理被留置的公告》,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、董事、总经理叶建标被东阳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及立案调查。公司在知悉叶建标被实施留置及立案调查事项后,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
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,上市公司、实控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,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,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佣金和印花税损失。

  厉健律师表示,根据司法解释,暂定:在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华是科技股票,并在2024年3月14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,可依法索赔。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。(华是科技维权入口)

  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、股票对账单(2024年1月1日至今)、联系方式等。

  (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。厉健律师,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,2009年荣获“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”称号。2003年至今,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,成效显著。其中,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“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”,投资者诉祥源文化、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,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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